濮阳网讯 今年9月9日,濮阳市天然林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爱凤,拿到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乐县支行的580万元抵押贷款,抵押物是该公司二号苗木区域的8.24万棵法桐、白蜡及枫杨。
这已经不是张爱凤第一次用自己公司的苗木在银行成功抵押贷款了。早在今年7月28日,她用公司三号、四号苗木区的苗木为抵押,向银行成功贷款500万元。
记者昨日自有关部门了解到,近年来,我市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,一方面全面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的主体改革工程,一方面积极向纵深推进,着力破解森林资源变现难、林农融资难等发展难题,促进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财产化、资本化,努力实现林权证可流转、可入股、可担保、可贷款抵押。据统计,截至今年7月份,全市共计发放林权证81份1.3万余亩,完成林权抵押贷款3笔,贷款总额达2080万元。
今年5月份,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,市林业局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,出台了《濮阳市林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关于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分别与农业银行、中华人财保险就林权抵押贷款有关事项进行对接。
在促进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纵深推进过程中,市林业局着力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工作,积极与财政、银监等部门协调,共同研究制订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法。除此之外,通过出台优惠政策、争取林业相关补贴政策、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补贴、降低林业企业融资成本等一系列措施,扶持涉林企业发展。按照《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,建立健全流转制度,最大限度地盘活森林资源资产,使活林木变活资产,有效解决林木生产周期长、变现难问题,从而吸引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林业生产领域。 (记者 李铂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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